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理、工、农、经、管、法、文、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设4个学部,含11个学院、1个教学部、3个书院;拥有37个重要省部级科研平台和20个省部级行业协会科研平台和4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本科专业62个。学校先后获批“应用化学”“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和“会计学”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民商法学”“材料加工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环境工程”和“企业管理”6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19年,学校“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3个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4.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联招考试。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本科普通类20名,其中理工类11名、文史类9名,具体招生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
2.招生专业:考生可报考专业见下表,类别均为本科普通类,学制为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报考生源的多少进行调整。
专业号 |
计划类别 |
专业国标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科类 |
学制 |
专业备注 |
001 |
普通类 |
030101 |
法学 |
文史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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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普通类 |
0503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类 |
4 |
包含专业:新闻学、广告学(数字广告与智能传播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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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普通类 |
050205 |
西班牙语 |
文史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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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
普通类 |
120203 |
会计学 |
注册会计师方向 |
理工类 |
4 |
|
005 |
普通类 |
120203 |
会计学 |
数智会计方向 |
理工类 |
4 |
|
006 |
普通类 |
120204 |
财务管理 |
理工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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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普通类 |
120201 |
工商管理 |
数智管理与人机协同方向 |
理工类 |
4 |
数智融合管理、人机协同管理、智能商业分析 |
008 |
普通类 |
0827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类 |
4 |
包含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科学与数字营销管理双学士学位项目);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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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
普通类 |
020101 |
经济学 |
实验班 |
理工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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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普通类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全英语教学实验班 |
理工类 |
4 |
|
011 |
普通类 |
020402 |
贸易经济 |
数智贸易方向 |
理工类 |
4 |
|
012 |
普通类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
013 |
普通类 |
080801 |
自动化 |
智能系统方向 |
理工类 |
4 |
|
014 |
普通类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智能电气技术方向 |
理工类 |
4 |
|
015 |
普通类 |
080706 |
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4 |
||
016 |
普通类 |
080717 |
人工智能 |
理工类 |
4 |
||
017 |
普通类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
018 |
普通类 |
081704 |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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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
普通类 |
080213 |
智能制造工程 |
智能机器人方向 |
理工类 |
4 |
|
020 |
普通类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理工类 |
4 |
||
021 |
普通类 |
020301 |
金融学 |
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方向 |
理工类 |
4 |
|
022 |
普通类 |
020201 |
财政学 |
数字财税方向 |
理工类 |
4 |
|
023 |
普通类 |
020303 |
保险学 |
数智保险与精算方向 |
理工类 |
4 |
|
024 |
普通类 |
020109 |
数字经济 |
理工类 |
4 |
||
025 |
普通类 |
082705 |
酿酒工程 |
理工类 |
4 |
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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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
普通类 |
083001 |
生物工程 |
生物智造方向 |
理工类 |
4 |
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027 |
普通类 |
070302 |
应用化学 |
日化创新实验班 |
理工类 |
4 |
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029 |
普通类 |
081705 |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
卓越工程班、化妆品与营销双学士学位项目 | 理工类 |
4 |
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030 |
普通类 |
082502 |
环境工程 |
碳中和实验班、可持续工程方向 |
理工类 |
4 |
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031 |
普通类 |
120108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理工类 |
4 |
||
032 |
普通类 |
020302 |
金融工程 |
理工类 |
4 |
||
035 |
普通类 |
120110 |
计算金融 |
理工类 |
4 |
||
036 |
普通类 |
0809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工类 |
4 |
||
037 |
普通类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理工类 |
4 |
||
038 |
普通类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4 |
||
039 |
普通类 |
080907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
040 |
普通类 |
0804 |
材料类 |
理工类 |
4 |
包含专业: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友好高分子、新型智能高分子)、080412功能材料(先进新材料、高端电子材料)、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材料智造与智能财务双学士学位项目);不招收色盲、色弱、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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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
普通类 |
080902 |
软件工程 |
理工类 |
4 |
||
042 |
普通类 |
120601 |
物流管理 |
国际物流英才班 |
理工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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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
普通类 |
120604 |
供应链管理 |
数智供应链方向 |
理工类 |
4 |
注:最终招生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志愿填报
1.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3.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4.相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系统公告为准。
四、审核录取
1.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培养与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及住宿费
华侨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其他
1.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2.被学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级新生入学须知》。
3.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
4.学生所就读校区根据学生所在学院确定。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68984711
监督举报电话:(010)81353212
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b.btbu.edu.cn/
十、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和港澳台办公室。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
北京工商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5月